部分職業院校被曝存在所謂“賣人頭”的現象,即通過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進入指定企業實習,并從中抽取“人頭費”或獲取其他不當利益。這種將學生視為“商品”的短視行為,不僅嚴重侵害了學生的合法權益,扭曲了職業教育“工學結合、知行合一”的初衷,更擾亂了人力資源市場的正常秩序,損害了職業教育的聲譽。剎住這股歪風,必須依靠強有力的監管與制度約束,對違規的職業中介活動施以重拳。
“賣人頭”亂象的滋生,根源在于多重利益的驅動與監管的缺位。一方面,部分職業院校受經濟利益驅使,將學生實習異化為創收渠道,與不良企業或中介機構形成利益鏈條。另一方面,相關企業則以低廉成本獲取“穩定”勞動力,甚至規避正式用工應承擔的責任。在此過程中,學生的專業匹配度、勞動權益保障、身心健康往往被忽視,其核心地位淪為空洞的口號。更令人擔憂的是,這類活動常披著“校企合作”、“頂崗實習”的合法外衣,具有隱蔽性,增加了監管和查處的難度。
剎住這股歪風,必須多管齊下,形成震懾。
制度需“筑牢堤壩”。教育、人社、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協同聯動,盡快出臺或細化針對職業院校學生實習管理的實施細則。必須明確禁止任何形式的“人頭費”、“管理費”等變相收費,嚴格規定實習崗位的專業相關性、勞動時長、薪酬待遇及安全保障標準,并建立實習協議強制備案與公示制度,讓實習全過程暴露在陽光之下。
監管要“利劍高懸”。應建立常態化的跨部門聯合巡查與專項審計機制,對職業院校的實習安排、費用往來等進行嚴格核查。暢通學生及家長的舉報渠道,設立“黑名單”制度,對查實存在“賣人頭”行為的學校、企業及中介機構,予以公開曝光、取消資質、巨額罰款乃至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的嚴厲懲處,大幅提高其違法成本。
評價應“回歸本位”。改革對職業院校的考核評價體系,降低短期就業率指標的權重,轉而注重考察實習質量、學生滿意度、長期職業發展等內涵指標。引導學校將重心真正放到提升教學質量、深化產教融合、服務學生成長上來,從源頭上減少急功近利的沖動。
觀念要“正本清源”。加強職業教育政策的宣傳解讀,使學校、企業、學生及家長都能清晰認識到,規范的實習是技能人才培養的關鍵環節,而非利益交換的工具。提升學生的維權意識和能力,使其敢于對違規安排說“不”。
職業教育是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、能工巧匠、大國工匠的基礎,其健康發展關乎產業轉型與民生福祉。“賣人頭”等亂象是對這一崇高使命的嚴重背離。只有以“零容忍”的態度,揮出法治與監管的重拳,徹底規范職業中介活動,才能凈化職業教育生態,讓實習真正成為學生錘煉技能、通往職場的康莊大道,讓職業教育回歸其育人本質,為社會經濟發展輸送源源不斷的合格建設者。
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www.qjxdbz.cn/product/932.html
更新時間:2026-01-08 18:38:38